白砂糖GB317-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
白砂糖按技术要求的规定分为精制、优级、一级、二级四个级别
1、感官要求:晶粒均匀,粒度在下列范围内应不少于80%
粗粒:0.8002.5mm
大粒:0.6301.6mm
中粒:0.4501.25mm
细粒:0.2800.8mm
2、晶粒及其水溶液味甜,无异味
3、干燥松散,洁白,有光泽,无明显黑点
4、理化要求